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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关于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大科创〔2015〕012号
 
 
关于2015年上海市
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下,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继续组织开展面向高校研究生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现就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包括MBA学生。本年度专项培训对象分为两类。项目孵化类,理工科学生优先,计划真实创业优先; 创业培养类,商科背景学生优先。已获得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支持的不重复申报。

二、申请条件
1.项目孵化类: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申请的项目在技术上应已经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2.创业培养类:具有商科背景并有意愿创业或加入创业团队。

三、培养方式:
1.培养项目: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业训练营、创业模拟、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CEO三日助理等
2.起止时间:2015年7月-12月
3.资助方式:全体学员免费参与培训。项目孵化类学员(团队)可获得最高3万元项目资助,以项目团队用于项目开展的个人发票报销形式发放。

四、申请方式
1.本专项可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项目孵化类可由多名研究生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
2.项目孵化类研究生填写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后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遴选后送创业基金会审核。
3.创业培养类研究生填写培训申请书(详见附件2)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遴选后送创业基金会审核。

五、评审方式
创业基金会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进行评审,每个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将另行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请各校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创业基金会。
 
 
附件1: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培训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