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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关于我会2017年报相关指标的说明
关于我会2017年报相关指标的说明
 
根据《慈善法》等政策法规要求,我会于2017年申请并经市民政局认定为慈善组织。 2018年3月,我会按“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要求填报并提交了2017年度年报内容。近日,我会收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管理部门对我会2017年报的审核反馈意见:我会仍应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要求填写并申报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上述要求,我会2017年年报中“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表 “上年末净资产”一栏,应更改为“上年度总收入(93,544,707.97,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一栏,应更改为“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金额87,326,767.02元,单位:人民币元)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93.4%)”。
 
特此说明。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