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关于严禁以不实项目或违规代理方式申报天使基金的声明

近期,本基金会收到创业者反映,有第三方机构通过宣传“免息贷款”诱导创业者委托其代办申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 “天使基金”),并向创业者收取定金及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另有个人以不实项目申报天使基金、骗取资助资金,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天使基金的申请秩序,损害了公益基金的公信力。对此,本基金会严正声明如下:

天使基金是面向大学生及青年群体的公益性创业扶持基金,鼓励真实、诚信的创新创业行为,助力优质创业项目成长。本基金会始终将 “诚信创业” 作为核心准则,对任何弄虚作假、以不实项目骗取基金资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拟资助项目审核放款标准依托于贷款审批及金融监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等),受托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对拟资助项目的创业者、资金用途等予以审查。创业者提交不实创业项目申报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将全额追回资助款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天使基金的代理申报行为,亦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天使基金名义以 “保证通过”“内部渠道” 等虚假承诺诱导创业者付费、收取佣金或编造不实项目信息、伪造申报材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无关。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创业者应坚持诚信申报原则,确保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拒绝第三方机构的代理诱导及不实申报建议。

申请天使基金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可直接登录本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 页面(http://fund.stefg.org)、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官网 “如何申请” 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市会及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官网 “我们是谁 - 基金” 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发现第三方机构/个人代理不实项目申报、鼓动弄虚作假等行为,欢迎广大创业者及社会公众向本基金会举报。本基金会将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天使基金的公益属性和诚信创业环境。


举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1818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5年12月15日

独家|创业故事

人社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统领,以品质就业服务为支撑,精准施策,多方发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通知提出八项措施

 

一是落实政策拓宽渠道,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开拓重大战略就业岗位,鼓励支持基层就业,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是引导扶持创业创新,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支持毕业生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

 

三是强化精准招聘服务,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云服务活动,增强线下服务品质,搭建便捷高效的求职招聘通道。

 

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拓展新职业培训,提供一批高质量培训项目。组建专业化高素质职业指导师队伍,开展职业指导师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五是加快跟进实名服务,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

 

六是积极拓展就业见习,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岗位清单,推进见习规范管理,开展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是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对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实施专项帮扶,对因疫情影响求职受阻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和求职便利。

 

八是加大就业权益保护,推动“政策找人”、打包快办,简化就业手续。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营造良好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