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

            发表于:2014-09-20

摘要: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借款企业的风险,适当浮动;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保险费(担保费)为贷款本息合计的2%,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科委等关于试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工作通知

各区县科委、金融办(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分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现就试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区域及对象暂定为注册在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和上海张江高新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在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中安排专项资金,与保险公司和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分担风险。

  三、利用保险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改善其信贷环境;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的同时购买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四、单笔贷款原则控制在50万元—300万元之间,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信贷业务的风险确定,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

  五、受理机构为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六、贷款审批流程:企业申请贷款—各科技园区(孵化器)出具推荐意见—市科技创业中心初审—银行审批—保险公司核保—签订相关合同—银行放款。

  七、以上办法试行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