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杨浦区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办法(试行)

            发表于:2014-09-20

摘要:按与用人单位1:1匹配的原则,区专项资金为人才提供每月500-1000元租房补贴,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根据《关于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杨委〔2010〕2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虚拟人才公寓”政策,聚焦高层次人才,引导和激励高层次人才向杨浦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和功能区集聚,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杨浦区制定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一、指导思想


  贯彻和落实全国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着力创新人才体制机制,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人才保障体系,加快建设适应杨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原则聚焦区重点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引才成本,提高企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分类实施原则建立高层次人才数据库,根据不同领域人才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进行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政府扶持资金的效能。


  公开公正原则建立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评审和公示制度,确保申报条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三公开。


  比例匹配原则坚持政府补贴与单位补贴1:1匹配的原则,把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结合起来,共同为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三、申请对象


  在现代设计、科技金融、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智能电网、物联网、云计算、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相关技术、研发、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杨浦“两优先两提升一保持”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报:


  1、所在企业注册地在杨浦,为杨浦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一般与产业领域发展密切相关;


  3、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距合同到期2年以上);


  4、在企业担任重要的研发或管理职务,对企业发展贡献大;


  5、通过户籍、人才居住证、夫妻分居方式引进本市的人员,在上海无产权住房,企业无集体宿舍,在上海租房且签订租房合同。


  四、扶持标准


  按与用人单位1:1匹配的原则,区专项资金为人才提供每月500-1000元租房补贴,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按照严格标准、总量控制原则,每年评审享受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00名。


  五、申报评审


  1、单位申报根据单位和人才的实际条件,填写《杨浦区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表》,由所属园区或户管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组织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科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根据申请单位和人才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3、人选公示经评审入围的人才,在杨浦时报等媒体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如申请单位或个人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或个人两年申报资格。


  4、政策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提供租房补贴。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租房补贴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


  2、做好宣传充分发挥杨浦人才网、区政府门户网站、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中心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人才租房补贴政策,营造杨浦“引才、识才、用才”的良好舆论氛围。


  3、设立专窗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设立受理专窗,统一受理告知单,统一受理流程和受理期限,并在杨浦人才网发布信息,提供下载功能。各科技园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租房补贴受理点。


  4、规范有序享受补贴的人才因购买产权房或本人离开原单位的,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未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及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在单位取消申请资格。


  七、其它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