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4-09-20
摘要:小巨人工程面向已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区科委对推荐项目承诺1:1经费匹配资助。2013年拟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约3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个;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约10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个。
一、支持重点
小巨人工程面向已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重点引导区(县)优势产业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小巨人工程的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企业按高技术服务业类申报,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其中包括: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八个方向。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小巨人工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下载申请书(附件),并按相关要求准备和报送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4月3日16:30。
(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委,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
※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附件一定齐全,具体见《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2013版)》。如须包括2011年度、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作为三年相关经济指标平均增长率(2010-2012年)的计算依据。
装订要求: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
2、区科委对企业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会同区商务委择优向市科委予以推荐。
(1)区科委应对推荐项目承诺1:1经费匹配资助;鼓励区科委优先推荐近3年内(2011-2013年)区级财政资金或配套政策重点扶持企业;
(2)请企业于2013年4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区科委,区科委初审整理后,将审核通过后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委办事大厅。
3、经专家评审,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
(1)2013年拟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约3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个;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约10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个。
(2)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网上填报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
(网址:http://project.shanghai.gov.cn/project_zn.jsp);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1)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登录密码”等信息);
(2)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徐汇区科委
64280222-111 64680271 64383015 梅军辉 蔡 越
2、市科委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创业中心: 朱勇萍 33637859
市科委高新处: 梁 冰 23112581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张明辉 23112782
(二)企业书面资料报送
1、报送地址:上海市南丹东路60号1楼办事大厅
2、报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周一上午、周四下午除外。
3、报送联系电话: 64280222-111 64680271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市科委通知详见网址:
http://www.stcsm.gov.cn/gk/ywgz/tzgs/ktsbzn/331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