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产学研创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松江区)

            发表于:2014-09-20

摘要:为我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等,提供“产学研”专项资金扶持无偿资助。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资助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

政策依据:

《松江区产学研创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要点:

鼓励本区企业与高等院校通过“战略联盟”进行攻关,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动力,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以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型企业。

政策支持方式:

“产学研”专项资金扶持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资助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

适用范围:

1、我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2、注册在本区的工商企业与大学园区相关院校建立的合作项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不予资助: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或区专项资金资助的;

(3)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申报条件:

(1)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属于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现代装备、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五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2)企业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本区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基础条件和能力;

(3)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纳税信用良好。

申报材料: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服务指南

(1)松江区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松江区经委网上下载,www.sjjw.gov.cn),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及其对比、技术创新开发的主要内容和技术关键、项目完成后技术经济效益、技术开发经费明细表等)、项目起止年限、项目进度安排、知识产权情况的评估与分析、项目总投资、项目参加人员名单及其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等。

(2)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技术合同;

(3)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松江区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科

联系地址:松江新城区三新北路900弄681号(泰晤士小镇市政厅1号楼)

联系电话:37722715  377228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和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