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松江区)

            发表于:2014-09-20

摘要:本区小企业及高新技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等,提供贷款信用担保

政策依据:

《松江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政策要点:

1、切实解决

2、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扶持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3、贷款信用担保对象是符合国家、本区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促进扩大就业、技术升级以及补充季节性流动资金等;没有足够抵押品,又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

政策支持方式:

对申请企业实施贷款信用担保。

适用范围:

我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申报条件: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经过当年年检;

2、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经过当年年检;

3、在国家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

4、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必须的经营资金,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

5、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又符合条件的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的;

6、依法经营,资信及财务信用程度良好,无不良和违约纪录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

7、能接受并配合担保部门对其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的调查和监督;

8、能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服务指南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查询信息复印件;

2、上年度及当月财务会计报表;

3、委托担保承诺书或委托担保合同;

4、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5、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

6、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及相关财产清单;

7、反担保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反担保单位上年度及当月财务会计报表;

9、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或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松江区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地址:松江区谷阳北路321号115室

联系电话:57813922;578100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和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