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媒体报道

7个方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国办有新政策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从教育、资金、服务、空间、成果等方面提出各项举措,涵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链需求。

那么,《意见》提出的哪些利好政策值得大家关注?小编带大家划重点。
 

01

十数万导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师资力量是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目前,全国高校已普遍开设创新创业课程3万余门;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教师,专职教师近3.5万人、兼职导师13.9万余人。《意见》指出,高校要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进行创业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相信会有更多行业优秀人才加入到双创导师队伍中来,共同培养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
 

02

政府投资的孵化器的30%场地免费

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优化依托于孵化载体与平台建设。《意见》提出,要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03

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保障创业

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减少大学生创业后顾之忧。《意见》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可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04

“减税降费”减轻创业负担

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着力为大学生创业减轻负担。《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等财税扶持政策。


05

普惠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题

金融服务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如《意见》提出各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


06

拓宽渠道支持创业成果落地

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意见》提出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加强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加强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推动优秀项目落地。


07

设立专项基金促“互联网+”创业大赛发展

近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圆满落幕。作为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的抓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热情和潜能。自创办以来,累计603万个团队的2533万名大学生参赛,仅6届大赛的400多个金奖项目就带动就业达50多万人。

为促进大赛持续发展,《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承办大赛,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额度。

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得到国家大力支持,期待更多有志青年加入到创新发展的队伍中来,共同建设强大祖国。


参考资料: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②《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情况》

③《助力青年实现创新创业成才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