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媒体报道

2021上海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众所周知,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人才引进、上市加分以及几万到几百万不等的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企业而言,百利而无一害。角马知识产权本期整理了2021年度上海各区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激励政策。
 
宝山区
补贴方式:对区内企业被认定(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
 
浦东新区
补贴方式: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5万元。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政策依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
 
嘉定区
补贴方式:对注册在本区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中当年认定(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度、成长性和研发投入等情况,经企业所在街镇推荐,给予认定后一次性最高20万元人民币资金资助;对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经济小区等机构,经综合评价优良的,给予最高一次性20万人民币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嘉定区关于加快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嘉府规〔2021〕5号
 
黄浦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黄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操作细则(试行)》黄科委〔2019〕12号
 
长宁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长宁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政策依据:《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实施办法》
 
静安区
补贴方式:获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静安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细则》
 
普陀区
补贴方式:对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其管理团队3-48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普陀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普人社规范〔2018〕2号
 
杨浦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新迁入杨浦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杨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办法》
 
虹口区
补贴方式:对新认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
 
闵行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资助;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政策意见(试行)》闵科委规发(2020)2号
 
闵行区梅陇镇
补贴方式:梅陇镇企业获得闵行区或张江园区的高企资助后,梅陇镇按照上级资助额60%的标准予以支持。
具体如下: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资助;对外区迁入本镇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梅陇镇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闵梅府办发〔2021〕8号
 
金山区
补贴方式:对于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
 
松江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松江区关于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9〕23号
 
金山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后,首次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青浦区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临港新片区
补贴方式: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25万元。
政策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补贴方式: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企额外资助:上年度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上年度较上上年度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符合相应要求,给予50到200万元补贴。
注:张江示范区与各行政区奖励不可同时享受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预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