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关于严禁以不实项目或违规代理方式申报天使基金的声明

近期,本基金会收到创业者反映,有第三方机构通过宣传“免息贷款”诱导创业者委托其代办申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 “天使基金”),并向创业者收取定金及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另有个人以不实项目申报天使基金、骗取资助资金,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天使基金的申请秩序,损害了公益基金的公信力。对此,本基金会严正声明如下:

天使基金是面向大学生及青年群体的公益性创业扶持基金,鼓励真实、诚信的创新创业行为,助力优质创业项目成长。本基金会始终将 “诚信创业” 作为核心准则,对任何弄虚作假、以不实项目骗取基金资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拟资助项目审核放款标准依托于贷款审批及金融监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等),受托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对拟资助项目的创业者、资金用途等予以审查。创业者提交不实创业项目申报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将全额追回资助款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天使基金的代理申报行为,亦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天使基金名义以 “保证通过”“内部渠道” 等虚假承诺诱导创业者付费、收取佣金或编造不实项目信息、伪造申报材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无关。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创业者应坚持诚信申报原则,确保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拒绝第三方机构的代理诱导及不实申报建议。

申请天使基金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可直接登录本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 页面(http://fund.stefg.org)、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官网 “如何申请” 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市会及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官网 “我们是谁 - 基金” 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发现第三方机构/个人代理不实项目申报、鼓动弄虚作假等行为,欢迎广大创业者及社会公众向本基金会举报。本基金会将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天使基金的公益属性和诚信创业环境。


举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1818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5年12月15日

EFG动态

市科委、市财政局今起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全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共八条,包括纾困减负行动、提质增效行动、引才育才行动这三部分。其中,创业基金会为响应上海市“引才育才”号召,推出相关创业扶持措施(详见第8条)。具体内容详见↓

一、纾困减负行动


1.缓解房租缴纳困难

鼓励引导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给予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发挥专业渠道作用,利用技术、资金、供应链和产业链等资源优势,助力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将载体助力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举措和成效,作为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优先予以支持并提高支持力度。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引导银行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创新科技信贷产品,优化“履约贷”、“高企贷”、“小巨人信用贷”,推广“科创助力贷”。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科技保险,并对保费进行补贴,探索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保险。

 

3.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科技创新券兑付速度。

 

4.依法减轻纳税负担

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各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办理速度。
 

二、提质增效行动
 

5.支持开展技术创新

加快实施本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3+6”重点产业发展等,按照“申报程序简便、项目周期短、见效快”的原则,支持一批科技企业承担技术创新项目。扩大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规模,提高入选企业比例。

 

6.支持开展成果转化

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申报、审核速度,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原扶持金额基础上再增30%。鼓励大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中心,面向中小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放应用场景。
 

三、引才育才行动
 

7.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在启明星计划(含扬帆专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项目中,确保来自科技企业的人才不少于20%。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畅通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扩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

 

8.助力毕业生就业

鼓励科技企业招收应届大学生。发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作用,2022年实施“天使基金”延期还款、扩大申请范围、提高资助金额等措施,引导支持大学生投身科技创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