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关于严禁以不实项目或违规代理方式申报天使基金的声明

近期,本基金会收到创业者反映,有第三方机构通过宣传“免息贷款”诱导创业者委托其代办申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 “天使基金”),并向创业者收取定金及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另有个人以不实项目申报天使基金、骗取资助资金,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天使基金的申请秩序,损害了公益基金的公信力。对此,本基金会严正声明如下:

天使基金是面向大学生及青年群体的公益性创业扶持基金,鼓励真实、诚信的创新创业行为,助力优质创业项目成长。本基金会始终将 “诚信创业” 作为核心准则,对任何弄虚作假、以不实项目骗取基金资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拟资助项目审核放款标准依托于贷款审批及金融监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等),受托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对拟资助项目的创业者、资金用途等予以审查。创业者提交不实创业项目申报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将全额追回资助款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天使基金的代理申报行为,亦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天使基金名义以 “保证通过”“内部渠道” 等虚假承诺诱导创业者付费、收取佣金或编造不实项目信息、伪造申报材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无关。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创业者应坚持诚信申报原则,确保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拒绝第三方机构的代理诱导及不实申报建议。

申请天使基金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可直接登录本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 页面(http://fund.stefg.org)、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官网 “如何申请” 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市会及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官网 “我们是谁 - 基金” 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发现第三方机构/个人代理不实项目申报、鼓动弄虚作假等行为,欢迎广大创业者及社会公众向本基金会举报。本基金会将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天使基金的公益属性和诚信创业环境。


举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1818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5年12月15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第二批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闵行区)

            发表于:2014-09-20

摘要:注册在本区并纳税,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2013年度第二批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操作办法的通知”(闵府办发[2012]65号)要求,2013年度第二批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凡在我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项目,要求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500万。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登录闵行区“科技申报导航”系统(http://mhkj.shmh.gov.cn/),点击“闵行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3109日—2013114日。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网上提交,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资格。

(三)项目执行期为1-2年(从项目申请填报之日起计)。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如今年成立的单位,应提供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5、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

(二)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咨询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

三、受理与咨询

(一)书面材料受理:经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经科技主管部门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科委服务窗口(莘建东路201号,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二楼,联系电话:34120683)。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1028日—2013116日。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二)申报咨询:区科委科技项目科,莘西路376211室。

联系方式:张  64982752

吴文清  64986115

(三)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详见闵行科技网(http://www.mh.sh.cn)首页“科技干部通讯录”。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