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2018创业服务新业态论坛 演讲实录 |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解读

 
嘉宾: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处长 赵瑞
 
 
        11月14日,2018(第7届)创业服务新业态论坛暨长三角双创生态峰会于上海国际时尚中心举行。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地区接下来将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并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实效带来重要机会。

        会上,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处长赵瑞先生为我们带来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解读。
        (下文为演讲速记稿)
 
 
        根据会议要求,下面我就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做一个简要介绍,也是对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的回顾和复盘。一是区域合作背景,二是编制起草情况,三是行动计划实施,四是后续展望。
 
        早在1982-1988年,国务院成立了上海经济区,这是长三角合作最早的雏形。上世纪90年代我们经历了上海经济规划办公室,包括经济合作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和合作与发展座谈会。

        长三角合作进入省市级层面,主要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沪苏浙三省建立了由常务副省(市)长参加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
        第二阶段: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了长三角要加强合作,第一次定期会晤是在杭州。2004年正式启动沪苏浙三省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制度,长三角合作摆上区域最高决策层工作案头。
        第三阶段:2008年国务院出台推动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长三角(沪苏浙)政府层面建立了合作机制。
第四阶段:2008年安徽正式加入了长三角,构成了三省一市现在的格局,省市政府间建立了“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区域合作机制。一是决策层,三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二是协调层,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三是执行层,主要是联席会议办公室,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重点专题合作组。长三角合作办公室今年1月成立以后,我们三省一市共选派了17名人员在上海集中办公。自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征程。
 
        编制起草工作,力争做到“四个注重”和“四个充分体现”。
        一是注重规划对接,充分体现国家战略;二是注重机制完善,充分体现各方诉求;三是注重多主体参与,充分体现开放融合发展;第四个方面就是注重分类处理,充分体现一体化发展的成果。  
 
        三年行动计划是三省一市多次对接磨合、反复磋商,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形成的,于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审议通过,7月正式发布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框架主要内容,围绕12个合作专题、7个领域提出重点任务:
        交通能源领域:重点编好两个专项规划,实施一个专项行动,推进一批建设项目。两个专项规划是指长三角区域城际铁路网规划和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专项行动计划是以长三角打通省际断头路的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开通了1条,5条开工建设,11条正在抓紧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同时我们也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如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天然气管网和电力,按照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标准在往前推进。
        科创产业领域:重点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一批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深化完善一张共享共用的科创资源网络。同时打造一批建设平台,深化完善一张共享共用的科创资源网络,营造一个具有场效应的创新创业大环境,全面增强长三角地区核心竞争力。关键平台建设如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
         产业领域:重点以龙头企业区域布局为主体,实施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等八个产业专项,探索跨区域城市、城镇、园区合作新模式,推进区域产业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布局一批龙头企业,像在汽车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和民机产业。三省一市共九个地市成立了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第一张“一网通办”证照。
        信息化领域:重点协同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5G先试先用;合力打造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体系,支持智能云科、宝信软件、徐工信息之阿里云、合力股份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打造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合作体系。
        信用领域:围绕建设信用长三角,以深化全国首个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创建为引领,着力推进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信用感受度,显著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聚焦生态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率先形成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模式。
        环保领域:重点是打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机制建设三大战役,推动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努力建成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绿色美丽长三角。
        公共服务领域:围绕进一步健全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提升跨区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建设幸福和谐长三角,着力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社会保障互联互通、劳动保障联动协作、食品安全监管合作、区域养老融合发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等方面的合作。目前,上海公共交通一卡通与长三角20个城市实现互联互通,上海15家三级医院和松江区、金山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浙皖3省8个试点统筹区的部分定点医院开展首批试点。
        金融领域:我们重点围绕改革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深化长三角地区金融合作。
 
        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提高站位,从国家战略高度积极谋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思路。我们希望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地落实,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形成一个更好的发展态势,创造更实在的、能够惠及三省一市百姓、惠及三省一市长远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