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关于严禁以不实项目或违规代理方式申报天使基金的声明

近期,本基金会收到创业者反映,有第三方机构通过宣传“免息贷款”诱导创业者委托其代办申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 “天使基金”),并向创业者收取定金及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另有个人以不实项目申报天使基金、骗取资助资金,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天使基金的申请秩序,损害了公益基金的公信力。对此,本基金会严正声明如下:

天使基金是面向大学生及青年群体的公益性创业扶持基金,鼓励真实、诚信的创新创业行为,助力优质创业项目成长。本基金会始终将 “诚信创业” 作为核心准则,对任何弄虚作假、以不实项目骗取基金资助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拟资助项目审核放款标准依托于贷款审批及金融监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等),受托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规定对拟资助项目的创业者、资金用途等予以审查。创业者提交不实创业项目申报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资助的,将全额追回资助款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天使基金的代理申报行为,亦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天使基金名义以 “保证通过”“内部渠道” 等虚假承诺诱导创业者付费、收取佣金或编造不实项目信息、伪造申报材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本基金会及受理基金无关。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创业者应坚持诚信申报原则,确保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拒绝第三方机构的代理诱导及不实申报建议。

申请天使基金请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可直接登录本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 页面(http://fund.stefg.org)、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官网 “如何申请” 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市会及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官网 “我们是谁 - 基金” 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发现第三方机构/个人代理不实项目申报、鼓动弄虚作假等行为,欢迎广大创业者及社会公众向本基金会举报。本基金会将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天使基金的公益属性和诚信创业环境。


举报及咨询联系方式: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1818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5年12月15日

媒体报道

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 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双创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七年。2021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现就2021年研究生双创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1年研究生双创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
研究生双创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双创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创业基金会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研究生双创计划学员筛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高校遴选。上海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院(部)、上海高校负责学生创业的相关部门、创业基金会部分高校分会负责接受申请和初筛,并指导学生线上提交信息材料
2. 面试评审。创业基金会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天使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线上或线下面试评审筛选,创业项目主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录取学员名单将在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及创业基金会官微(微信号:efgfoundation)公布。

1. 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行业资源对接等。
2. 培养时间:2021年7月-12月。
3. 培养费用:培养费用由创业基金会承担,入选学员免费参与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的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

入选参加研究生双创计划培养的学员,主申请人的创业项目经结项评审获得“创星奖”的,奖创金将划拨至创业企业账户并限用于创业项目研发及创业企业经营发展。本文所指奖创金划拨创业企业须注册在上海,且法定代表人须为研究生双创计划培养创业项目主申请人,申请时创业企业设立时间不得超过2年;对于大多数尚未成立创业企业的创业项目申请人,确系本人真实创业的,须在2021年12月31日(最迟不超过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创业企业设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落款日期为准),逾期未成立创业公司的,视同为放弃奖创金。
为保障奖创金切实划拨至主申请人本人真实创业设立的创业企业并用于创业实践,对于拟获研究生双创计划“创星奖”的创业项目,创业基金会将进行专项信息审核,通过专项信息审核后,方可划拨奖创金至创业企业账户。
研究生双创计划“创星奖”奖创金划入创业企业后,须全部用于创业项目研发及创业企业经营发展,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个人及其他用途;若主申请人并非真实创业、以设立空壳创业企业的方式套取奖创金,或者主申请人及其创业企业有违规使用奖创金的迹象,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创星奖”及奖创金;奖创金已经发放的,须由创业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回奖创金,创业企业未完成退回的,由主申请人承担退回全部奖创金的责任,同时创业基金会保留对主申请人进行诚信惩戒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申请人须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写完成《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为研究生的,向所在高校研究生院(部)申请;申请人为本科生的,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创业基金会分会申请;若本校没有创业基金会分会可联系本校负责学生创业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院(部)、上海高校负责学生创业的相关部门、创业基金会部分高校分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初筛,于2021年5月31日前指导学生完成线上申请。
创业基金会将于2021年6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高校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确定本期研究生双创计划入选学员。
 
 
研究生双创计划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沈政
电话:55238582,13818561261
邮箱:sz@stef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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