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雏鹰计划阶段性政策调整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很多企业由于延迟复工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为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基金会责无旁贷,创业基金会已制定了阶段性调整 “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措施和两项惠及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措施:


1、“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还款延迟两个月,且不记录个人征信逾期。

2、“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

3、已入驻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五号楼的“天使基金”资助企业予以免除2020年2月和3月服务费。

4、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5、"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放宽为“企业需注册在上海,注册时间不超过五年”。其余申请条件不变。


上述阶段性政策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0年3月19日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天使基金申请的声明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代理创业者申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保证通过率并收取代理费的相关信息。在此,我们严正声明:天使基金是扶持大学生青年创新创业的公益基金,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及其23个高校及本市行政区天使基金受理点(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从事天使基金申请的代理活动,亦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就上述代理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所作的承诺或保证与创业基金会及其基金无关,相应的责任概由第三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同时,创业基金会及受理基金亦拒绝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推荐或代理创业者申请天使基金为由获取相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天使基金申请服务费、获资助创业项目股权、期权等。


创业基金会及其各受理基金在天使基金的申请受理过程中,不会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创业基金会亦禁止任何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撤销对该创业者或创业企业的资助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保障创业者合法权益,申请人应主动拒绝与任何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合作,并拒绝支付与代理申请天使基金相关的任何费用,确保申请人及创业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创业者如需申请天使基金,可直接登录创业基金会官方网站 “天使基金”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Fund/Default.aspx)、官方微信(efgfoundation)、官方微博(@创业基金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线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创业基金会官网“如何申请”页面(http://www.stefg.org/Angel/apply.aspx)查询EFG及各受理基金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各受理基金详细信息可查阅创业基金会官网“我们是谁-基金简介”页面(http://www.stefg.org/about/branch.aspx)。


如创业者需要进一步咨询申请事项或发现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代理申请信息,请联系创业基金会,共同维护天使基金公益产品的声誉。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以代理申请方式损害创业基金会名誉、侵害创业基金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业基金会将保留向该等第三方代理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创业基金会官网:www.stefg.org

联系电话:021-5523 8582(沈老师)

邮箱:sz@stefg.org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2021年8月2日

EFG动态

【最新】市科委、市财政局今起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
为全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实施“科技助企专项行动”,共八条,包括纾困减负行动、提质增效行动、引才育才行动这三部分。具体内容详见↓
 

一、纾困减负行动


1.缓解房租缴纳困难

鼓励引导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给予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发挥专业渠道作用,利用技术、资金、供应链和产业链等资源优势,助力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将载体助力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举措和成效,作为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优先予以支持并提高支持力度。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引导银行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创新科技信贷产品,优化“履约贷”、“高企贷”、“小巨人信用贷”,推广“科创助力贷”。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等科技保险,并对保费进行补贴,探索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保险。

 

3.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科技创新券兑付速度。

 

4.依法减轻纳税负担

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快落实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各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办理速度。
 

二、提质增效行动
 

5.支持开展技术创新

加快实施本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围绕疫情常态化防控、“3+6”重点产业发展等,按照“申报程序简便、项目周期短、见效快”的原则,支持一批科技企业承担技术创新项目。扩大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规模,提高入选企业比例。

 

6.支持开展成果转化

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申报、审核速度,单个项目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原扶持金额基础上再增30%。鼓励大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中心,面向中小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放应用场景。
 

三、引才育才行动
 

7.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在启明星计划(含扬帆专项)、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项目中,确保来自科技企业的人才不少于20%。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畅通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扩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

 

8.助力毕业生就业

鼓励科技企业招收应届大学生。发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作用,2022年实施“天使基金”延期还款、扩大申请范围、提高资助金额等措施,引导支持大学生投身科技创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